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職稱評審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市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2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2〕30號)的精神,為做好2022年度我市職稱評審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與評審時間
(一)2022年度全市各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受理申報材料時間,原則上為2023年1月至3月,2023年6月底前完成評審。高校和自主評審單位的職稱評審工作按照經備案的時間安排推進。
(二)中小學教師、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申報評審(認定)職稱相關事項由市教育局另行通知。衛生專業技術人才申報高級職稱評審相關事項由市衛生健康局根據省通知另行安排。
(三)除在我市評審的中小學高級教師、中等職業學校高級教師外,申報其余系列(專業)的高級職稱,以省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通知為準。
(四)我市無相關職稱評審委員會,需委托省評審的中、初級,以省各職稱評審委員會通知為準。
二、職稱資歷年限和申報材料時段的計算
(一)對于2021年度及此后評審取得職稱的人員,評審高一級職稱時,職稱資歷年限和有效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時間為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
(二)對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評審取得職稱的人員,評審高一級職稱時,職稱資歷年限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月1日,截止時間為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9月1日,截止時間為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
(三)對于通過考試和認定取得職稱的人員,評審高一級職稱時,職稱資歷年限和有效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為考試和認定通過之日,截止時間為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
三、申報評審條件
(一)職稱評審條件按照我省2016年以來出臺的各系列職稱改革實施方案和評價標準條件執行,具體以各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通知為準。高校和自主評審單位職稱評審條件按照經備案的標準條件執行。各系列相關專業職稱評價標準條件可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網址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查詢。初次職稱考核認定條件按照《廣東省初次職稱考核認定規定》(附件3)執行。
(二)我市屬粵東西北地區,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不作要求。
(三)繼續教育條件按照《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執行,原則上要求提供2022年《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
(四)除法律法規對學歷要求有規定的系列(專業)外,在我市職稱評審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級技工班畢業生與中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高級工班畢業生與大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與本科學歷人員同等對待。
四、申報途徑和材料
(一)專業技術人才應通過其所在單位申報,按規定程序報送相應職稱評審評委會。
(二)對于非公有制組織、社會組織專業技術人才,我市設立了專門的職稱申報點(附件2),其申報材料經用人單位推薦、申報點受理審核后按規定程序報送職稱評審評委會;自由職業者申報職稱評審,可由人事代理機構或行業性社會組織等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經職稱申報點受理審核后按規定程序報送職稱評審委員會。
(三)專業技術人才應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進行申報,申報人按照系統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后還需同時提供申報評審的相關紙質材料。紙質版相關申請表格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文件下載欄目下載,其中表二《廣東省職稱評審表》通過系統自動生成。
(四)申報人應根據自己的專業技術崗位,對照國家、省的職稱政策及相應資格條件,如實填報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報材料。申報人所提交的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業績、成果或獲獎證書等佐證材料復印件須經審核人簽名、用人單位審核蓋章。
(五)提交與個人工作經歷相同的連續半年以上的社保憑證或人事主管部門(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在職證明等在職在崗證明材料,粘貼于表四《證書、證明材料》“其他證書、證明”頁內。
(六)在我市評審中、初級職稱的,提交表三《()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規格為A3,一式2份,其中一份為原件)和該表的電子版(表格用word格式,文件名為“姓名+申報專業”)。該表“單位審核評價意見欄”先由單位負責人加具意見后,申報人再將意見錄入到該表電子版的相對應欄目,紙質和電子版的意見必須一致,否則不予受理。
(七)個人專業技術工作報告1份(須本人獨立撰寫并簽名)。
五、審核要求
(一)單位審核。
1.申報人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并做好評前公示工作。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并向申報人說明原因。
2.單位要按規定將申報材料,特別是《()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和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或在單位網站進行公示。其他申報材料應在單位相對固定的公開位置擺放,以方便查驗。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受理信訪主要由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負責。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或其它違規行為的申報材料不予報送,并按有關規定處理;對舉報問題一時難以核實的,應如實注明,評審材料先行報送,待核實后結果及時報送相應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3.公示結束后,由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前公示情況表》和《()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上加具意見并加蓋公章,作為申報材料一并報送。
申報人所在單位對申報審核環節負主體責任,應明確審核責任人,落實審核責任,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查。
(二)行業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復核。
1.行業主管部門復核。對申報人單位審核后的申報材料進行復核,明確審核責任人,落實審核責任,并完成網上數據審核后提交到相應的職稱評審評委會。
2.人社部門復核。對申報人紙質材料進行審核,符合申報條件的,出具審核意見。建立誠信檔案制度,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個人列入失信檔案,作為今后申報、評審的重要參考依據。
(三)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受理審核。
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應認真做好受理審核。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職稱評審委員會受理范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應及時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并及時書面告知申報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報條件。
2.沒有使用規定表格。
3.不符合填寫規范。
4.不按規定時間、程序報送材料。
5.未按規定進行公示。
6.其它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
六、評審組織要求
(一)職稱評審委員會管理
2022年度職稱評審工作按照《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定》(粵人社規〔2020〕33號)執行。職稱評審委員會及其辦公室要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加強管理,提高效率,為專業技術人才提供優質服務。
(二)評委專家管理
我市各職稱評審委員會應按照國家和省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庫管理有關規定,及時調整評審專家,并報所屬人社部門備案。新入庫的評審專家需經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組織培訓后,方可從事職稱評審工作。
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和公示
1.市直各職稱評審委員會在評審前5個工作日將評審方案和職稱評審委員會及學科組組成人員報我局備案。
2.評審前,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要組織評委學習職稱政策、資格條件和評審辦法。評審中要做好評審會議記錄,記錄內容包括開會時間、出席評委、評審對象、評議意見、投票結果等。
3.職稱評審委員會應按照國家和省評審有關規定認真組織開展評審工作,堅持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制,結合本行業人才評價特點,創新評價方式,對申報人的品德、業績、能力進行客觀綜合評價,提高評審質量。
4.職稱評審委員會經過評議,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通過無記名投票表決,同意票數達到出席評審會議的評審專家總數的2/3以上的即為評審通過。要及時做好評審結果告知和評后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七、評審結果審核確認及發證
(一)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應在公示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向所屬人社部門報送評審結果審核確認或備案的相關材料。高校和自主評審單位的職稱評審結果由單位自主審核確認,報送對應人社部門備案。
(二)對評審取得職稱的人員,通過信息系統制作電子職稱證書。專業技術人才可登錄《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本人證書。
八、紀律要求
(一)嚴肅評審紀律
各地各單位要按照國家和我省職稱政策要求,嚴肅認真做好本地區本單位申報工作,對照標準條件逐條逐項把好資格審查關。職稱評審委員會及其辦公室要切實履行職責,細化職稱評審工作程序和規則,健全評審會議記錄制度,與評委簽訂遵守評審紀律承諾書,嚴格評審程序和評審紀律,確保評審質量。
(二)加強監督管理
各縣(市、區)人社部門要加強對評審全過程的監管,實行評審中巡查、隨機抽查和評審后復查、倒查。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要實行政策公開、標準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加大社會監督力度,暢通職稱投訴舉報渠道,對評審過程中發現或群眾舉報的違規違紀行為要及時認真核查、及時報告核查結果,接受各級紀檢監察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三)壓實工作責任
對職稱申報、推薦、評審等環節嚴格實行“誰審核,誰簽名;誰簽名,誰負責”的管理責任制,對弄虛作假行為追究責任。各級職稱評審委員會不得擅自擴大、增加或減少受理及評審范圍,不得降低評價標準條件,不得違反評審程序規定。對于不能正確行使評審權、不能確保評審質量的,將暫停評審工作直至收回評審權。
九、其他要求
(一)全力維護社會大局穩定
職稱評審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乎廣大專業技術人才的切身利益,也是職稱制度改革成果落實落地的具體工作。做好職稱評審工作責任重大、政治要求高,全市各地各單位要守牢風險底線,及時排查化解各類矛盾風險,確保職稱領域無負面輿情,保障全市職稱評審工作平穩開展。
(二)助力“穩就業”“保居民就業”
各縣(市、區)人社部門要進一步完善職稱申報點體系,結合本地區實際,可將職稱申報點設置在有能力承接申報審核工作的窗口部門或行業性社會組織,充分發揮職稱申報點兜底服務功能,暢通民營企業、社會組織、中小微企業和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渠道。
(三)加快推進鄉村人才振興
各地各單位要根據《關于做好2022年度鄉村工匠專業人才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農農函〔2022〕831號)部署要求,認真組織實施2022年度鄉村工匠專業人才職稱評審,加快我市鄉村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步伐。涉農科技、規劃、建設類等專業技術人才晉升高級職稱前,應有一定期限的服務農村經歷,具體要求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結合行業實際研究提出。
根據《關于進一步鼓勵引導人才向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的實施意見》(粵辦發〔2019〕35號)精神,在革命老區、中央蘇區和民族地區連續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專業技術人才,申報中級、高級職稱時,任職年限可在現行職稱評價標準條件或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基礎上放寬1年。
(四)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職稱評審工作
各縣(市、區)人社部門和職稱評審委員會要研究制定在疫情防控常態化形勢下開展職稱評審工作的具體方案,嚴格按規定程序和要求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人員宣傳引導、防疫物資儲備和場地消毒,積極配合當地衛生健康部門做好防控工作,保障評審專家和工作人員身體健康。要結合實際情況,對申報評審各環節作出合理安排,最大限度落實“不見面”服務。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專家評委培訓可通過網絡開展,面試答辯可采取遠程網絡答辯等多種方式進行。要公布咨詢電話,鼓勵通過電子郵箱、快遞郵寄等接收申報材料。對于必須到現場辦理的業務,要合理統籌安排,減少辦事人員等待時間,避免人員扎堆聚集。
本通知未盡事宜,應按照國家和省現行職稱改革政策執行。如遇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政策規定執行。
附件:1.汕尾市職稱評審委員會一覽表
2.汕尾市職稱申報點一覽表
3.廣東省初次職稱考核認定規定
4.關于2022年度職稱評審具體工作的政策問答
汕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11月14日
附件4:關于2022年度職稱評審具體工作的政策問答.docx
來源:汕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